米兰体育app官网: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6〕45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现将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程专业:符合《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详细的细节内容可登录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查询(网址:)。根据以上评价条件第六条申报的人员,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应达到80分以上;经中评委核准分值在80分以上人员,可推荐。
(二)防灾减灾领域:符合《浙江省防灾减灾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详细的细节内容可登录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查询(网址:)。根据以上评价条件第七条第五项有关法律法规,按量化评价标准申报的人员,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应达到80分以上;经中评委核准分值在80分以上人员,可推荐。
(三)应急救援领域:符合《浙江省应急救援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详细的细节内容可登录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查询(网址:)。根据以上评价条件第八条第六项有关法律法规,按量化评价标准申报的人员,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应达到80分以上;经中评委核准分值在80分以上人员,可推荐。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逐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各专业中级、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均实行网上申报。其中各专业中级、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9月21日,企业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各中评委(主管部门)评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安全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9月30日,企业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各中评委(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按照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中评委推荐等程序上报高评委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申报系统”,网址:)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1。
(二)企业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对申报人员个人隐私信息、业绩档案信息、职称申报信息等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做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关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如有自评分申报人员,用人单位须对自评分做复核。具体审核流程见附件1。
(三)中评委(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职称申报受理点、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相关的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网址:),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行业诚信。
(二)个人隐私信息要求。个人申报信息材料是职称申报的重要基础材料,申报人员应确保各类申报材料客观真实、规范完整。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对照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做自我赋分,提供与相应分值匹配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证明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予认可。
(三)审核推荐要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和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材料格式不规范、违规申报、延迟申报等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承担。各中评委(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评审标准,把好审核推荐关。
评审全程无纸化,“浙江省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将自动生成《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省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个人无需报送纸质《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时,为便于评审工作,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还需报送纸质材料:《浙江省 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评审打分表》(一式两份),具体见附件2。
其他申报材料(如学历资历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荣誉业绩等)均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职称申报系统佐证材料中,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一)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方面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参加评审(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论文要求。申报对象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佐证材料上需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署()期刊查询证明,以及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论文查询证明。提交的论文须为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本人评审专业相关的论文,学位论文及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均不予认可。
1.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申报人需要连续注册满5年及以上要求,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务申报人员,需符合连续注册且聘任安全工程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要求。
2.根据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要求,查实违反“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规定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四)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应急人事〔2021〕2号)规定,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可以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本次申报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2022—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中2021年以后继续教育学时需通过省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进行登记,数据可自行同步到职称申报系统。
(五)答辩环节。对安全工程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正高评委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的,需组织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申报纪律。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工作上的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论著等均须与申报专业相关且为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取得,并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严禁虚高自评分申报。
各专业中评委要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和评价标准,规范开展审查、推荐,充分的利用大数据筛查和评审平台项目信息比对等手段,认真核查申报对象提交的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对存在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1.省安全工程、防灾减灾领域、应急救援领域高评委,纸质评审打分表接收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1日;省安全工程正高评委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1日。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410办公室,联系人:龚永宏,联系电线.省安全工程中评委负责省级单位中推高工作。纸质评审打分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河下77号322办公室,联系人:叶梦迪,联系电线.省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中评委负责省级单位中级职称评审和省级单位中推高工作。两个领域高级工程师纸质评审打分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河下77号322办公室,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
(八)咨询电话。省安全工程、防灾减灾领域、应急救援领域高(正高)评委办公室咨询电话;中评委办公室咨询电话。继续教育咨询电线.个人申报内容和单位审核操作方法

